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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:公部門函轉民眾舉發案處理說明
公部門函轉民眾舉發案處理說明 |
報別 |
日期 |
版別 |
標題 |
理由 |
舉發人 |
蘋果日報 |
101.1.20 |
A1 |
逆子捅死慈父 |
照片是一張沾滿血跡的屍體 |
內政部函轉民眾舉發案 |
蘋果日報 |
101.2.3 |
A1 |
23歲壯男電腦打到死 |
照片令人感到不舒服恐對兒
童造成不良影響 |
內政部兒童局函轉民眾
舉發案 |
蘋果日報 |
101.3.8 |
A1 |
台中痴漢殺弟挾姐 |
男子持刀威脅少女清晰血腥
畫面 |
內政部函轉民眾舉發案 |
蘋果日報 |
101.4.10 |
A19 |
3D鐵達尼露點 |
刊登露點照片 |
內政部兒童局函轉民眾
舉發案 |
蘋果日報 |
101.4.26 |
A19 |
A10婦遭賓士輾斷頭
夫路過不知妻亡 |
刊登血腥車禍照片 |
內政部兒童局函轉民眾
舉發案 |
101年1月20日至4月26日, 公部門函轉民眾舉發5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5條相關規定新聞報導,但因未於期限內補正舉發人相關資料,本公會兒少新聞自律委員會無法受理審議;若公部門重新提案,應於刊載日起一年內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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