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 - 性別平等與媒體報導_電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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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文三
性別工作平等理念在臺灣的建構與實踐
動工作機會之各種困境時,女性勞動力之開發,勢必成為必須
正視之課題,但不容諱言,在臺灣目前仍是以男性為主導之社
會,她們在職場上仍然面臨結構性不平等之情形,所幸臺灣在
過去 18 年來,透過前述 2002 年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制定與實
施,不但逐漸消弭在就業上之性別及性傾向歧視現象,而且也
設法推動工作與家庭生活之平衡,更重要的是,這些職場友善
措施,附帶促進女性勞動參與率之逐年提升,因此,它透過此
一法制之建構,讓性別工作平等理念能奠定更堅實之基礎,成
為近年來「寧靜革命」中重要之一環。事實上,這種成就不但
是要靠政府立法、行政及司法三個部門共同努力來加以推動,
非政府組織所扮演之角色更是不容忽視。媒體業即為產業之一
環,本身又即是一工作場所或勞動市場,況且又居於掌握所謂
「第四權」之先驅地位,對性別工作平等理念之達成,自應肩
負更重要之責任,相信在大家之共同努力下,我們的社會將會
更為和諧平等。
參考資料:
(1) 侯岳宏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制判決與解釋令彙編》,臺北市:元照出版公司,2016
年 10 月。
(2) 侯岳宏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精選判決評釋》,臺北市:元照出版公司,2014 年 9 月。
(3) 焦興鎧,〈臺灣建構防制就業歧視法制之努力—二十年之回顧與前瞻〉,《臺灣勞
動法學會學報第十一期》,臺北市:臺灣勞動法學會,2015 年 8 月,頁 1-66。
(4) 焦興鎧,〈落實性別工作平權—從「兩公約」及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」
之國內法化談起〉,《法令月刊》,第 63 卷第 7 期,2012 年 7 月,頁 42-65。
(5) 鄭津津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逐條釋義》,臺北市:五南出版公司,2016 年 12 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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