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 - 性別平等與媒體報導_電子書
P. 38

專文三

              性別工作平等理念在臺灣的建構與實踐
                    動工作機會之各種困境時,女性勞動力之開發,勢必成為必須
                    正視之課題,但不容諱言,在臺灣目前仍是以男性為主導之社
                    會,她們在職場上仍然面臨結構性不平等之情形,所幸臺灣在
                    過去 18 年來,透過前述 2002 年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制定與實
                    施,不但逐漸消弭在就業上之性別及性傾向歧視現象,而且也
                    設法推動工作與家庭生活之平衡,更重要的是,這些職場友善
                    措施,附帶促進女性勞動參與率之逐年提升,因此,它透過此
                    一法制之建構,讓性別工作平等理念能奠定更堅實之基礎,成
                    為近年來「寧靜革命」中重要之一環。事實上,這種成就不但
                    是要靠政府立法、行政及司法三個部門共同努力來加以推動,
                    非政府組織所扮演之角色更是不容忽視。媒體業即為產業之一
                    環,本身又即是一工作場所或勞動市場,況且又居於掌握所謂
                    「第四權」之先驅地位,對性別工作平等理念之達成,自應肩
                    負更重要之責任,相信在大家之共同努力下,我們的社會將會
                    更為和諧平等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參考資料:
                     (1) 侯岳宏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制判決與解釋令彙編》,臺北市:元照出版公司,201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10 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(2) 侯岳宏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精選判決評釋》,臺北市:元照出版公司,2014 年 9 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(3) 焦興鎧,〈臺灣建構防制就業歧視法制之努力—二十年之回顧與前瞻〉,《臺灣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動法學會學報第十一期》,臺北市:臺灣勞動法學會,2015 年 8 月,頁 1-66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(4) 焦興鎧,〈落實性別工作平權—從「兩公約」及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國內法化談起〉,《法令月刊》,第 63 卷第 7 期,2012 年 7 月,頁 42-65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(5) 鄭津津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逐條釋義》,臺北市:五南出版公司,2016 年 12 月。


              36
              36
   33   34   35   36   37   38   39   40   41   42   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