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 - 性別平等與媒體報導_電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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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文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專文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性別工作平等理念在臺灣的建構與實踐
                 共睹,所謂「性騷擾三法」之制定,即: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
                 章職場性騷擾之防治;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四章校園性騷擾 ( 含
                 性侵害及性霸凌 ) 之防治;以及性騷擾防治法之相關規定,堪
                 稱是目前全世界最注重此類問題國家之一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法除發揮前述有形之性別工作平等正面效益外,更重要
                 的是它間接也產生某些「外溢效應」,讓臺灣在性別平等方面
                 之表現,更有值得令人稱道之處,而有助於我國在這方面國際
                 地位及聲望之提升。舉例而言,經由本法之實際操作,尤其是
                 前述舉證責任之轉換、內部申訴機制之建構、禁止報復制度之
                 強化、性別工作平等會等專家委員會職能之發揮,以及各類法
                 律扶助體系之設置等,已為我國未來建立一套完整之禁止就業
                 歧視法制,奠定極為堅實之基礎。鑑於工作平等或公平就業等
                 理念之達成,已在經濟全球化及區域整合趨勢下成為核心之基
                 本勞動人權之一,具有普世之價值,我國在這方面之表現確屬
                 頗為出色。事實上,在前述尊嚴勞動及公平全球化之倡議中,
                 所謂「企業社會責任」理念之推動,也是一值得關注之課題,
                 而性別工作平及禁止就業歧視即是重要之一環,由於我國在國
                 際產品供應鏈中既扮演相當重要之角色,因此,對這類社會議
                 題自不應掉以輕心。至於非政府組織在這類作為中所應發揮之
                 效應—尤其是在這類所謂「軟法」之倡議、建構、監督及執行
                 上,更是舉足輕重,而我國這類組織—尤其是婦女團體這方面
                 之表現更屬可圈可點。事實上,根據世界銀行行在 2018 年所
                 提出之一項相關報告,即曾將我國列為亞洲各國在這方面之首
                 選,而在全球亦高居第八名,堪稱極為難得,而根據行政院主
                 計總處所出版之《2020 年性別圖像》,我國如以所謂「性別
                 不平等指數」來做評量,在全球是第九名,而在亞洲則仍是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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