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 - 性別平等與媒體報導_電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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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文一
如得其情,如何守望?
兩起性別暴力、性霸凌的新聞,並非全然都是鉅細靡遺地刊載
網友肉搜的過程與結果,有不少報導指出「攻擊性別氣質」是
這類性別暴力事件的重點。因著性別氣質而在校園生活中遭受
攻擊的事件日多,但是,台灣每年校園的性霸凌通報件數與性
騷擾、性侵害通報案件件量相比,有著十五到五十倍的落差,
性霸凌通報與成案的件數遠不如性騷擾與性侵害(報導者,
2019 年 9 月 17 日)。新聞媒體關注這類性別暴力事件,消息
往往來自網路論壇。相較於 2020 年高中生校園性侵案的報導,
2019 年的兩起校園性霸凌事件新聞報導在掌握線索、追查事
實的過程中,關注受害者的校園處境以及霸凌結構,而並非不
斷轉傳網友話語,以暴制暴。整個社會一起關注將性霸凌正常
化的制度與結構,實為當務之急,新聞媒體責任重大。
性別暴力事件的嚴重性
「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」(「媒改盟」)在 2015 年 6
月成立十周年的記者會上曾經分析聯盟成立以來推動建立新聞
自律機制的運作成效。媒改盟當時以之前四年針對各式自律機
制進行的申訴案件為對象,說明在 120 件申訴案中,民眾最
常申訴的新聞類型與各自比例依序為「血腥及暴力事件新聞」
20%、「兒少新聞」18%、「性與裸露事件新聞」13%、「性侵
害、性騷擾新聞」與「犯罪新聞」12%。而主要申訴意見前三
名為:「過度描述犯罪細節」佔 25%、「血腥、暴力令人不舒服」
23%、「侵害當事人隱私」20%。此外,媒改盟公布新聞報導中,
以「新聞照片」被申訴的比例最高,有 30% 的申訴意見是針
對報導照片的使用,其次是針對報導主文(佔 20%)。今日審
視媒改盟五年前的分析,因為新聞環境的改變,前述範疇的報
導變化似乎更加複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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