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9 - 性別平等與媒體報導_電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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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度描述 ( 繪 ) 血腥細節審查依據及報導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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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101 年度審字第 101001 號
                    於新聞報導版面之呈現應注意下列方向:
                    1、任何新聞事件應以教育民眾及維護公共利益為前提。
                    2、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方面的新聞應更謹慎為之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並符合比例原則。
                    3、應落實媒體自律精神,確實遵守自律綱要並具體改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104 年度審字第 104008 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血腥細節
                    於新聞報導版面之呈現應注意下列方向:
                    1、標題用語應妥適、避免過度血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2、即若欲凸顯行為之殘忍,亦應考量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益保障法第 45 條第 1 項之規範目的與要件,審酌其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語與描述方式,切勿有過度描述 ( 繪 ) 血腥細節之文字。
                    3、報導內容,應多考量具正面教育之意義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108 年度審字第 108001 號
                    對於「血跡」照片等之處理,建議爾後仍應注意下列事項:
                    1、新聞紙內容,係普及性之讀者,文字內容及圖片之刊載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仍應有所節制,注意社會觀感與價值。尤其關於「血跡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照片等之處理,應有妥善之馬賽克處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2、就網路內容,仍應為慎重之檢視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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